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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開放申購、贖回業務公告

日期:2011-10-19  字體大小:TTT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稱
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基金簡稱
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LOF)
基金主代碼
161017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上市開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0月12日
基金管理人名稱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稱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公告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
申購起始日
2011年10月21日
贖回起始日
2011年10月21日
轉換轉入起始日
轉換轉出起始日
定期定額投資起始日
本基金自2011年10月21日起在直銷機構開通定期定額申購業務。有關本基金定期定額申購業務在代銷機構的開通時間,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2               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投資)業務的辦理時間
投資人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投資人在基金合同約定之外的日期和時間提出申購、贖回申請的,其基金份額申購、贖回價格為下一開放日基金份額申購、贖回的價格。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或交易所交易時間更改或實際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可對申購、贖回時間進行調整,但此項調整應在實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體公告。
3               日常申購業務
3.1            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人辦理場外申購時,單筆最低金額為1,000元人民幣(含申購費)。直銷網點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 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20,000 元(含申購費);已在直銷網點有該基金認購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代銷網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金額的限制。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申購業務的不受直銷網點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1,000 元(含申購費)。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的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
本基金場內申購的數額限制須遵守注冊登記機構和銷售機構的約定。
3.2            申購費率
基金場外申購費率按申購金額遞減。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如下:
3.2.1         前端收費
申購金額(M
申購費率
備注
M>=0 M<1000000
1.5%
M>=1000000 M<5000000
1.2%
M>=5000000
1000元/筆
注:本基金的場內申購費率由基金代銷機構比照場外申購費率執行。
本基金的申購費用由基金申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
3.3            其他與申購相關的事項
4               日常贖回業務
4.1            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 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
本基金場內贖回的數額限制須遵守注冊登記機構和銷售機構的約定。
4.2            贖回費率
贖回費率為固定費率0.5%
注: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贖回費用的25%歸基金財產,其余用于支付市場推廣、注冊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4.3            其他與贖回相關的事項
5               日常轉換業務
5.1            轉換費率
5.2            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6               定期定額投資業務
網上直銷定投:1)最低金額200元;2)支持工行卡、農行卡、建行卡、招行卡、民生卡、興業卡和天天盈支付,工行卡、農行卡、興業卡、民生卡、天天盈支付前端優惠費率4折,建行卡前端優惠費率5折,招行卡前端優惠費率8折。
7               基金銷售機構
7.1            場外銷售機構
7.1.1         直銷機構
本公司的直銷機構:上海投資理財中心。
上海投資理財中心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二期16層;
郵政編碼:200120;
電話:021-20361586;
傳真:021-20361564;
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本公司網址(gppro.cn)。
7.1.2         場外代銷機構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銀萬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山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元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渤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7.2            場內銷售機構
深圳證券交易所(簡稱“深交所”)內具有相應業務資格的會員單位,已經具有基金代銷資格的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單位有:愛建證券、安信證券、渤海證券、財達證券、財富證券、財通證券、長城證券、長江證券、大通證券、大同證券、德邦證券、第一創業、東北證券、東方證券、東海證券、東莞證券、東吳證券、東興證券、高華證券、方正證券、光大證券、廣發華福、廣發證券、廣州證券、國都證券、國海證券、國金證券、國聯證券、國盛證券、國泰君安、國信證券、國元證券、海通證券、恒泰證券、紅塔證券、宏源證券、華安證券、華寶證券、華林證券、華龍證券、華融證券、華泰聯合、華泰證券、華西證券、華鑫證券、江海證券、金元證券、聯訊證券、民生證券、民族證券、南京證券、平安證券、齊魯證券、日信證券、瑞銀證券、山西證券、上海證券、申銀萬國、世紀證券、天風證券、天源證券、萬聯證券、西部證券、西藏證券、西南證券、廈門證券、湘財證券、新時代證券、信達證券、興業證券、銀河證券、銀泰證券、英大證券、招商證券、浙商證券、中航證券、中金公司、中山證券、中投證券、中信建投、中信金通、中信萬通、中信證券、中銀證券、中原證券。
8               其他份額凈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從2011年10月21日起,基金管理人將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及指定網點營業場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基金管理人網站等媒介公布上一個基金開放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1、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對申購金額和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進行前述調整須按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至少在一種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報刊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11年8月31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的《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4、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5、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6、咨詢方式: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公司網址:gppro.cn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