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富國睿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富國睿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 |
基金主代碼 | 002908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本基金以定期開放方式運作,即以運作周期和到期開放期相結合的方式運作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6年9月2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富國睿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睿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
申購起始日 | 2017年9月29日 |
贖回起始日 | 2017年9月29日 |
注:
1、本基金以36個月為一個運作周期,每個運作周期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個到期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該日)至36個月后的月度對日的前一日止。本基金的每個運作周期以封閉期和期間開放期相交替的方式運作,共包含3個封閉期和2個期間開放期。
2、本基金本次期間開放期為第一個運作周期的第一個期間開放期,為5個工作日,即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2日。
3、自2017年10月13日起(含)進入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接受辦理申購、贖回業務。
自2017年9月29日起(含)至2017年10月12日(含)期間工作日的交易時間,投資者可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業務。自2017年10月13日起(含)進入封閉期,封閉期內本基金不接受辦理申購、贖回業務。
投資者在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如開放期內因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或依據基金合同的約定發生基金暫停申購與贖回業務的,開放期將按暫停申購與贖回的期間相應順延。開放期的具體時間以基金管理人屆時公告為準。
基金管理人規定,本基金單筆最低申購金額為人民幣10元(含申購費),投資者通過其他銷售機構申購本基金時,除需滿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外,當其他銷售機構設定的最低金額高于上述金額限制時,投資者還應遵循相關銷售機構的業務規定。
直銷網點單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含申購費),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20,000元(含申購費);已在直銷網點有該基金認購記錄的投資者不受首次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其他銷售網點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投資者當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轉購基金份額時,不受最低申購金額的限制。
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辦理基金申購業務的不受直銷網點單筆申購最低金額的限制,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10元(含申購費)。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本基金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
投資者可多次申購,對單個投資者的累計持有份額不設上限限制。
投資者申購本基金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投資者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
本基金在申購時支付申購費用,該費用按申購金額遞減。本基金的申購費率具體如下:
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申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通過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申購費率見下表: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 | 申購費率 |
M<1000萬元 | 0.36% |
M≥1000萬元 | 1000元/筆 |
注:上述特定申購費率適用于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本基金份額的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除上述養老金客戶外,其他投資者申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申購費率見下表:
申購金額M(含申購費) | 申購費率 |
M<1000萬元 | 1.20% |
M≥1000萬元 | 1000元/筆 |
基金申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鸱蓊~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申請贖回。
(1)贖回費用由基金贖回人承擔。投資者認(申)購本基金所對應的贖回費率隨持有時間遞減。具體如下:
持續持有的封閉期數(N) | 贖回費率 |
N≤1 | 2.00% |
N=2 | 1.00% |
N≥3 | 0 |
(注:贖回份額持有時間的計算,以該份額自登記機構確認之日開始計算。)
(2)投資者可將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額贖回。本基金的贖回費用在投資者贖回本基金份額時收取。
對持續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額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贖回費總額的75%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資者收取的贖回費,將贖回費總額的50%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期長于180日的投資者,將贖回費總額的25%歸入基金財產,未歸入基金財產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1)本公司直銷網點:直銷中心。
直銷中心地址:上海市楊浦區大連路588號寶地廣場A座23樓;
客戶服務統一咨詢電話: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
傳真:021-80126253、80126257
(2)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gppro.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的,將另行公告。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島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應在開放期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的次日,披露開放期前最后一個工作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在開放期內,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網站、基金份額銷售機構以及其他媒介,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和基金份額累計凈值。
(1)本公告僅對本次開放期的有關申購贖回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2016年8月29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上的《富國睿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富國睿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國睿利定期開放混合型發起式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2)如有疑問,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客戶服務電話或登陸相關網址進行咨詢,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公司網址:gppro.cn。
(3)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