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12月6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和基金管理人官方網站發布了《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之匯利A和匯利B終止上市交易的公告》,為保障投資者利益,現發布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之匯利A和匯利B終止上市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上市規則》、《關于準予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17]1926號)和《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等的有關規定,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之匯利A和匯利B的上市交易,并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終止上市通知書》深證上[2017]792號)。現將匯利A和匯利B終止上市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一、終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1、基金名稱: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之匯利A
場內簡稱:匯利A
基金代碼:150020
2、基金名稱: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之匯利B
場內簡稱:匯利B
基金代碼:150021
3、終止上市日:2017年12月11日
二、基金終止上市的主要內容
本基金于2017年11月16日起至2017年12月3日17:00期間以通訊開會方式召開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以下簡稱“大會”),大會于2017年12月4日表決通過了《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基金合同等有關事項的議案》(以下簡稱“本次會議議案”)。大會決議自2017年12月4日起生效,表決結果的具體內容詳見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5日發布的《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根據本次會議議案的相關安排,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匯利A和匯利B終止上市,現已獲得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終止上市通知書》深證上[2017]792號)。
三、《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據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的本次會議議案,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期結束之日的次日(2017年12月11日)《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同時失效,具體見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5日發布的《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轉型提示性公告》。
根據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審議通過的本次會議議案,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在開放期最后一日(2017年12月8日)出現以下兩種情形之一的,《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將于次日(2017年12月11日)終止并根據《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的約定進行基金財產清算,并不再實施轉型:
(1)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
(2)基金資產凈值加上當日凈申購的基金份額對應的資產凈值或減去當日凈贖回的基金份額對應的資產凈值低于2億元。
《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基金名稱將由“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為“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注意事項
1、《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在符合法律法規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上市條件的情況下,基金管理人將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上市交易。
2、投資者可登陸基金管理人網站(gppro.cn)或撥打客服電話95105686,4008880688(免長途話費)咨詢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