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關規定,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本公司”)以2017年12月15日為基金份額折算基準日,對在該日登記在冊的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場內簡稱:新能車A,基金代碼:150211)、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基金簡稱: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場內簡稱:新能源車,基金代碼:161028)辦理了定期份額折算業務,現將折算結果及恢復交易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份額折算結果
2017年12月15日,場外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經折算后的總份額數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此產生的誤差計入基金資產;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經折算后的份額數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余額計入基金財產。份額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確到小數點后第9位,具體結果如下表所示:
基金份額名稱 | 折算前份額(份) | 新增份額折算比例 | 折算后份額(份) | 折算后份額凈值(元) |
場外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 | 2,866,497,597.51 | 0.030297286 | 2,953,344,695.04 | 0.825 |
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 | 71,331,626.00 | 0.030297286 | 100,505,732.00 (注1) | 0.825 |
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 | 445,798,214.00 | 0.060594573 | 445,798,214.00 | 1.000 |
注1:該“折算后份額”包括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經折算后產生的新增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
注2:場外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經份額折算后產生新增的份額為場外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經份額折算后產生新增的份額為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經份額折算后產生新增的份額為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
投資者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可查詢經本基金注冊登記人及本公司確認的折算后份額。
二、折算結果示例
假設投資者甲、乙、丙分別持有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外份額、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內份額、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各100,000份,其所持基金份額的變化如下表所示:
折算前 | 新增份額折算比例 | 折算后 | |||
基金份額凈值(元) | 基金份額(份) | 基金份額凈值(元) | 基金份額 | ||
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外份額 | 0.850 | 100,000 | 0.030297286 | 0.825 | 103,029.73份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外份額 |
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內份額 | 0.850 | 100,000 | 0.030297286 | 0.825 | 103,029份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內份額 |
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 (注3) | 1.050 | 100,000 | -- | 1.000 | 100,000份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 |
0.060594573(新增母基金份額) | 0.825 | 新增6,059份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內份額 |
注3: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持有人折算后將同時持有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和富國新能源汽車場內份額。
三、恢復交易
自2017年12月19日起,本基金恢復申購(含定期定額投資)、贖回、轉換、轉托管(包括系統內轉托管和跨系統轉托管)和配對轉換業務。
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將于2017年12月19日上午開市起復牌。
四、重要提示
(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投資基金交易和申購贖回實施細則》之規定,2017年12月19日新能車A即時行情顯示的前收盤價為2017年12月18日的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參考凈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1.000元。由于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折算前存在折價交易情形,2017年12月15日的收盤價為0.963元,扣除約定收益后為0.913元,與2017年12月19日的前收盤價存在差異,因此2017年12月19日當日可能出現交易價格波動的情形。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二)本基金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期末的約定應得收益折算為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分配給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的持有人,而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為跟蹤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的基礎份額,其份額凈值將隨市場漲跌而變化,因此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持有人預期收益的實現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其可能會承擔因市場下跌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三)由于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經折算產生的新增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數和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經折算后的份額數皆取整計算(最小單位為1份),舍去部分計入基金財產,持有極小數量富國新能源汽車A份額或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的持有人存在無法獲得新增場內富國新能源汽車份額的可能性。
(四)投資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額折算業務詳情,請登陸本公司網站:gppro.cn或者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400-888-0688(免長途話費)。
風險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后,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凈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有風險,決策須謹慎。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