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5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本公司網站發布了《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和《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轉型提示性公告》,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名稱已自2017年12月11日起變更為“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2017年12月8日為基金份額轉換基準日,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已統一結轉為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61014,基金場內簡稱:富國匯利)的基金份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結果及變更登記
根據《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結果暨決議生效的公告》、《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轉型提示性公告》的有關約定,本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基準日為2017年12月8日。在轉換基準日日終,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場外份額自動變更成為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場外份額,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場內份額自動變更成為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場內份額。轉換后,基金份額數量不變。
基金管理人已根據《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關于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基金合同等有關事項的議案》約定,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變更登記申請。
完成份額轉換及變更登記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將使用變更后的基金名稱和對應的基金代碼,基金名稱將由“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變更為“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場內簡稱為“富國匯利”,基金代碼:161014。待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完成基金份額變更登記后,基金份額持有人可通過銷售機構查詢經登記機構確認的轉換后的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的基金份額。
二、《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自2017年12月11日起,《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生效,原《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富國匯利回報分級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將自同一日起失效。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當事人將按照《富國匯利回報兩年定期開放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享有權利并承擔義務。
投資者欲了解詳情,請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gppro.cn或撥打客服電話:4008880688進行咨詢。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