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本公司網站上披露了《富國目標齊利一年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業務公告》。公告正文中“4.2贖回費率”部分原表述有誤,現更正如下: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表:
贖回時點
贖回費率
30天以內
1.00%
30天及以上
0%
特此更正。本公司對因此給投資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