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名稱 | 富國目標收益一年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富國目標收益一年期純債債券 |
基金主代碼 | 000197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3年6月27日 |
基金管理人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稱 |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注冊登記機構名稱 |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及配套法規、《富國目標收益一年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目標收益一年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 |
申購起始日 | 2015年7月9日 |
贖回起始日 | 2015年7月9日 |
本基金的第二個封閉期的起始之日為第一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2014年7月10日),結束之日為第一個開放期結束之日次日所對應的下年年度對日前的倒數第二個工作日(2015年7月8日)。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基金管理人決定,自2015年7月9日起(含該日)至2015年7月15日(含該日)期間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資者的贖回申請,自2015年7月9日起(含該日)至2015年8月5日(含該日)期間的工作日本基金接受投資者的申購申請。
投資者可在開放期內的開放日的開放時間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和贖回,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9:30-11:30和13:00-15:00),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時除外。
如在開放期內發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無法按時開放申購與贖回業務的,開放期時間中止計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響因素消除之日次日起,繼續計算該開放期時間,直至滿足開放期的時間要求。
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申購本基金時,除需滿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購金額限制外(每個賬戶單筆申購的最低金額為100元),當代銷機構設定的最低金額高于上述金額限制時,投資者還應遵循相關代銷機構的業務規定。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網點申購本基金,每個賬戶首次申購的最低金額為50,000元,追加申購的最低金額為單筆20,000元。代銷機構的投資者欲轉入直銷網點進行交易要受直銷網點最低金額的限制。通過基金管理人網上交易系統或電話交易系統辦理本基金申購業務的,申購最低金額為單筆100元。
1、基金份額申購費用由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各項費用。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份額時,需交納申購費用,費率按申購金額遞減。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申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本基金對通過直銷中心申購的養老金客戶與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資者實施差別的申購費率,具體如下:
A、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 申購費率 |
100萬元以下 | 0.6% |
100萬元(含)—500萬元 | 0.4% |
500萬元(含)以上 | 1000元/筆 |
注:上述前端申購費率適用于除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的養老金客戶外的其他選擇前端收費模式的投資者。
B、特定申購費率
申購金額(含申購費) | 申購費率 |
100萬元以下 | 0.18% |
100萬元(含)—500萬元 | 0.12% |
500萬元(含)以上 | 1000元/筆 |
注:上述特定申購費率適用于通過本公司直銷柜臺申購本公司旗下開放式基金的養老金客戶,包括基本養老基金與依法成立的養老計劃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運營收益形成的補充養老基金等,具體包括:
1、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可以投資基金的地方社會保障基金;
3、企業年金單一計劃以及集合計劃;
4、企業年金理事會委托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
5、企業年金養老金產品
如將來出現經養老基金監管部門認可的新的養老基金類型,本公司將在招募說明書更新時或發布臨時公告將其納入養老金客戶范圍,并按規定向中國證監會備案。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銷售機構贖回本基金時,每次對本基金的贖回申請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后在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基金份額余額不足1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申請贖回。
本基金的贖回費率如下表:
贖回時點 | 贖回費率 |
30天以內(含) | 1.00% |
30天以上 | 0% |
1)本公司的直銷網點:上海投資理財中心。
上海投資理財中心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世紀大道8號上海國金中心二期16、17層;
郵政編碼:200120;
傳真:021-20361616;
電話:021-20361818;
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
2)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gppro.cn
3)本公司電話交易系統: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話費)
基金管理人將適時增加或調整直銷機構,并及時公告。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興業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浙江)有限責任公司、湘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山東)有限責任公司、信達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國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都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西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西部證券有限公司、齊魯證券有限公司、金元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福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華龍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華信證券有限責任公司、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中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華寶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眾祿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上海好買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嘉實財富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的開放期期間,基金管理人將通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各銷售機構及指定網點營業場所、基金管理人網站等媒介公布上一個基金開放日的基金份額凈值。敬請投資者留意。
(1)根據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本基金在本次開放期結束后即進入本基金的第三個封閉期。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基金合同》的相關約定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基金管理人應于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前依照《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報刊及基金管理人網站公告。
(3)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13年5月27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的《富國目標收益一年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或相關代銷機構查閱《富國目標收益一年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國目標收益一年期純債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等相關資料。
(4)有關本基金開放申購、贖回的具體規定若有變化,本公司將另行公告。
(5)投資者可以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gppro.cn或撥打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費)進行相關咨詢。
(6)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投資者投資于本基金前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