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于2015年3月9日在《中國證券報》和《證券時報》刊登的《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份額發售公告》及《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農商行”)為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代碼161028)的場外銷售機構,但目前由于相關系統的技術原因,廣州農商行暫不能支持代理銷售富國中證新能源汽車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具體代銷時間將另行公告。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投資于上述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