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滿足廣大投資者的需求,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自2014年6月19日起在直銷平臺(直銷柜臺、直銷網上交易系統和電話委托系統)開通旗下部分基金與富國天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場內簡稱:富國天盈,代碼:161015)間的相互轉換業務,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適用基金
1、富國天盈采用前端收費模式,根據基金轉換規則所擬定的“前端轉前端”、“后端轉后端”的原則,公告之日起開通富國天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與富國天惠精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場內簡稱:富國天惠,基金前端代碼: 161005)、富國天豐強化收益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場內簡稱:富國天豐,基金前端代碼: 161010)、富國中證500指數增強型證券投資基金(LOF) (場內簡稱:富國500,基金前端代碼: 161017)互相轉換的業務,轉換規則以對應基金已開通轉換業務的公告為準。
2、今后如增加與富國天盈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LOF)轉換業務規則相符的其他基金,本公司將根據屆時公告開通相互轉換的業務。
有關上述基金的詳細情況請登錄本公司網站(gppro.cn)查閱相關基金合同和最新的招募說明書。
二、辦理地點
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直銷平臺辦理上述基金轉換業務。如業務辦理機構發生變動,請以相關公告為準。
三、基金轉換費用
通過直銷平臺辦理上述基金與富國天盈轉換業務,轉換費用將按照轉出基金的贖回費用加上轉出與轉入基金申購費用補差的標準收取。計算轉換費用適用的費率為:當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率低于轉入基金申購費率的,補差費率為轉入基金和轉出基金申購費率的差額;當轉出基金金額所對應的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高于轉入基金申購費率的,補差費率為零。由于目前該轉換業務僅適用于開通前端收費模式的前述基金,因此,計算補差費率所依據的申購費率均為對應基金所適用的前端申購費率。
三、轉換費率優惠
此次轉換費率優惠活動僅限于通過直銷網上交易系統和電話委托系統所辦理的轉換業務,通過直銷柜臺辦理轉換業務不適用此次費率優惠。使用招商銀行借記卡直接支付方式的基金轉換補差費率實行8折費率優惠,對使用除招商銀行借記卡直接支付方式外的,基金轉換補差費率實行4折優惠。優惠后費率如果低于0.6%,則按0.6%執行;原申購費率低于0.6%或是固定費率的,則按原申購費率或固定費率執行。
五、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投資者投資于上述基金前應認真閱讀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本公告的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