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本公司網站上披露了《關于富國中證軍工指數分級證券投資基金辦理不定期份額折算業務的公告》。公告正文中,“三、基金份額折算方式”的舉例部分富國軍工A份額折算后的基金份額有誤,現修改如下:
某投資人持有富國軍工份額、富國軍工A份額和富國軍工B份額分別為100,000份,10,000份和10,000份,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額折算基準日,假設三類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如下表所示(為便于投資者理解,此處采用假設的凈值進行計算;基準日折算前準確的凈值以當日日終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經托管人復核的凈值為準),折算后,富國軍工份額、富國軍工A份額和富國軍工B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均調整為1.000元。
折算前 | 折算后 | |||
基金份額凈值 | 基金份額 | 基金份額凈值 | 基金份額 | |
富國軍工份額 | 1.500元 | 100,000份 | 1.000元 | 150000份富國軍工份額 |
富國軍工A份額 | 1.028元 | 10,000份 | 1.000元 | 10,000份富國軍工A份額+新增280份富國軍工份額 |
富國軍工B份額 | 1.972元 | 10,000份 | 1.000元 | 10,000份富國軍工B份額+新增9,720份富國軍工份額 |
特此更正。本公司對因此給投資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