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天利增長債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前端代碼:100018、后端代碼:100019)基金合同生效于2003年12月2日。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決定向本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20元。現將分紅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復核,截至2010年3月31日,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100,353,437.36 元。以2010年3月31日期末可供分配利潤為基準,本基金決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紅利0.2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10年4月9日
2、除息日:2010年4月12日
3、紅利發放日:2010年4月14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2010年4月12日
5、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10年4月14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收益分配對象為2010年4月9日交易結束后在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登記日當天有效申購基金份額享有紅利分配權,權益登記日當天有效贖回基金份額不享有紅利分配權。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10年4月14日自基金托管帳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10年4月12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自2010年4月14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利潤,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2、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網點修改分紅方式,本次分紅確認的分紅方式將按照投資者在權益登記日之前(含2010年4月9日)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3、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向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詢,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費),或者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gppro.cn
七、風險提示
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O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