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管理的富國天惠精選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LOF)(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前端代碼:161005、后端代碼:161006)基金合同生效于2005年11月16日。為及時回報基金份額持有人,根據《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本公司決定向本基金持有人進行2009年度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已經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現將本次收益分配事項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本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基金份額凈值為1.6427元,本基金年度已實現收益為663,986,683.70元。以2009年年度已實現收益為基準,本基金決定向基金份額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1.80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2010年1月8日
2、場外除息日:2010年1月8日
場內除息日:2010年1月11日
3、場內、場外紅利發放日:2010年1月12日
4、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基金份額的基金份額凈值(NAV)確定日:2010年1月8日
5、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10年1月13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本基金注冊登記機構登記在冊的本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10年1月12日自基金托管帳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以2010年1月8日的基金份額凈值為計算基準確定再投資份額,自2010年1月13日起投資者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規定,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利潤,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分紅免收分紅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投資者托管于證券登記結算系統(即場內)的基金份額的分紅方式只能是現金分紅。托管于注冊登記系統(即場外)的基金份額分紅方式可為現金分紅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對于未選擇具體分紅方式的投資者,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方式。
2、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基金銷售網點選擇或更改分紅方式(僅限托管于注冊登記系統<即場外>的基金份額),通過場外申購本基金的投資者的基金分紅方式以權益登記日之前(不含權益登記日)投資者通過相關銷售機構對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關選擇(或修改)確認的分紅方式為準。
3、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內交易買入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而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內交易賣出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外申購的基金份額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權益登記日當天通過場外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享有本次分紅權益。
4、權益分派期間(2010年1月6日至2010年1月8日)暫停本基金跨系統轉托管業務。
5、欲了解有關分紅的情況,可向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詢,客戶服務熱線:95105686、4008880688(全國統一,均免長途費),或者登陸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gppro.cn
七、風險提示
本基金分紅并不改變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征,也不會因此降低基金投資風險或提高基金投資收益。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敬請投資人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