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天成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于2008年5月28日合同生效。根據《富國天成紅利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規定,本基金將在滿足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實行定期收益分配機制,即:本基金管理人將按照每年年初(不遲于1月20日)公布的當年預定方案,向基金份額持有人定期、定額地進行分紅。基金合同生效所在年度,本基金管理人將最遲于基金合同生效后6個月后擇時公布當年預定方案。
截止至2009年1月14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額凈值為0.8225元。由于不符合本基金合同規定的分紅條件,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現決定,暫不設定本年度固定的分紅周期與預定分紅數額。當本基金年內滿足《基金合同》分紅條件情況下,本基金將嚴格按照《基金合同》收益分配條款進行收益分配。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