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國天合穩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經中國證監會證監基金字[2006]178號文批準,已于
為適度控制基金規模,提高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資產的運作效率,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以及《富國天合穩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富國天合穩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富國天合穩健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等文件的相關規定,經本基金管理人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基金銷售代理機構協商,并經請示中國證監會同意,決定提前結束本基金的募集。最晚自
特此公告。
富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十一月七日